问题 | 在法院外提出异议管辖权是否有效?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民事诉讼中,当原告或被告对诉讼地点、诉讼程序等方面存在异议时,可以在法院外提出管辖权异议。异议的提出需要注意时间和方式,如果异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可能会被视为无效。同时,如果异议被判定为有效,法院会转移案件到符合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或提出反诉之前提出,并说明理由。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法院的管辖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由本院裁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本院裁定认为错误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接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逾期不申请的,裁定变为终局。” 总之,在法院外提出异议管辖权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合理且有效的异议,方可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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