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容留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犯本罪的,共有两个量刑档次,具体量刑标准如下: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情节严重具体是指:(1)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2)引诱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五人以上该类人员卖淫的;(3)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