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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释义
    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该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也即继承诉讼的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超过二十年就丧失了胜诉权。实体权利仍然存在,只是没有法律的强制保护了。
    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典》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房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一、遗嘱何时生效
    对于一个形式上完备,内容确定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但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
    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
    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三,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遗嘱继承有诉讼时效吗?
    1、遗嘱继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对于遗产的继承来说,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的时候就已经得到了遗产,并且可以按照遗嘱当中规定的份额来得到自己应当得到的遗产,如果当事人对于继承的份额或者是方式出现的纠纷的话,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这个诉讼不可以随意提起,也必须在有效的诉讼时效内提起。如果想要对继承的相关问题提起诉讼的话,必须得三年的诉讼时效之内进行,超过三年,法院不予支持。
    2、对于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开始于自己知道,或者是应该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犯的日子开始计算。但是在我国民法上有一个最长的诉讼时效,对于继承权的相关问题,也应当适用这个最长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在继承之日开始超过20年的,也就超过了最长诉讼时效是不可以再追溯的,如果出现了一些意外情况导致在两年之内没有办法进行速的话,那么在20年的最先最长诉讼时效之内是可以提起诉讼的,不过这个时效如何应用,应当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
    3、对于最长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中,只有出现了以下这些情况才可以使用,例如在有效的诉讼期限之内,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自己并没有办法主张权利,例如自然灾害,或者是突然生病导致意识不清楚的这种情况。或者是在这个期间已经人民法院开始调节,但是调节的周期较长,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的情况。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01.01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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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7:4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