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工程劳务承包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工程劳务承包合同需注意详细描述工程内容、明确价格和工期,特别注明自行采购材料。劳务分包合同法律问题较多,工程分包是发包非主体结构工程给其他企业,劳务分包是发包劳务作业给具备资质的企业。劳务分包仅提供劳务,总包负责技术管理和材料,费用按工日单价结算。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劳务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一、签订工程劳务承包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工程承包内容方面要尽量写详细、全面:比如主体、内外抹灰、外墙贴砖、屋顶(保温、防水。),假如有图纸的话,要对承包的图纸内容进行说明,以免落项造成后期费用方面的矛盾。 (二)工程承包价格要写明,如果是包死价要写明此价格中包括的内容,不包含的内容,如果是建筑面积单价承包要说明建筑面积的计算原则。 (三)工程工期要在合同中体现(如果有必要将奖罚条款列入合同中)。 (四)特殊说明的:例如有自行采购的材料要写进合同中。 二、劳务分包合法吗 劳务分包合同其效力一般难以认定,《建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均未对此类劳务合同作出相应规定,同时法律禁止工程非法转包,所以劳务分包合同在现实中有很多法律问题。 三、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 劳务分包是工程承包人将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承包资质的其他施工企业的行为; 工程分包是工程总承包人将建筑工程施工中除主体结构施工外的其他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施工企业的行为。 劳务分包既不是转包,也不是一般分包。在劳务分包中,分包商仅提供劳务,而材料、机具及技术管理等工作仍由总包责任,是将建设工程中的劳务部分转由第三人完成。劳务分包纯粹属于劳动力的使用,其他一切施工技术、物质等均完全由总包单位进行负责,劳务分包是通过工日的单价和工日的总数量进行费用结算的,是纯粹的工费。按照工日数量,根据预先确定的工日单价进行工费结算是劳务分包的本质特征之一,劳务分包不发生材料、机械等费用,更不会有管理费。劳务分包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程劳务作业部分向总承包人及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结语 在签订工程劳务承包合同时,需要注意工程承包内容的详细、全面描述,明确工程承包价格和工期,并特别说明自行采购的材料。劳务分包合同的法律效力难以认定,存在法律问题,而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有明显区别,劳务分包是将劳务部分转由第三方完成,仅涉及劳动力使用和工费结算,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劳务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在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中,合同条款的明确和合法性非常重要,以确保各方权益的保护和合同的顺利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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