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债权人随时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如果债务人拒接还款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这种情况起诉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还款之日起计算,计算三年。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如果债权人不想诉讼解决的,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督促债务人还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