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人有企业年金可以执行吗 |
释义 | 执行不了,企业年金是要到办理退休后方可到个人账户的。 一、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会减少吗 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基本养老金;二是职业年金。基本养老金部分包括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两个部分。如果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或是退休中人还包括了过渡性养老金。基本养老金部分按照社保法的规定是属于终身领取,也就是从办理退休手续第二个月开始领取到去世后的第二个月终止。虽然基本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也是按照退休年龄所规定的计发月数来计发的,但由于基本养老金是属于终身领取,所以相应的计发月数领取完毕退休人员还健在的,养老保险基金仍然可以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直到死亡为止。 二、企业年金单位部分可以提取吗 1、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2、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入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3、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三、企业年金如果换单位了也带走吗 是的。员工在离职前缴纳的年金并不会消失,而是会继续保管在个人账户。并且员工之后如果找到了新工作,新单位也有企业年金的话,那员工就可以去办理企业年金转移手续,把企业年金转入到新单位,然后再和新单位一起缴纳企业年金。如果新单位没有企业年金,那么等到退休后也可以取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