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的具体程序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房产继承程序:需开法定继承人证明、死亡证明、继承权公证、房屋测绘证明等,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再到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和更名过户手续。房产继承程序为:继承人须至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至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至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至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有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相关证明,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再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及更名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3、《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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