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邻居洗衣服是否属于扰民行为? |
释义 | 1、第一种解决的方式就是报警,因为根据治安处罚法这也属于警方的管辖范畴,只是因为此臭味毕竟发生在公民家中,一般都是适用调解为主,主要还是由警方规劝对方停止侵权行为2、第二种方式是起诉,一些地方出台了关于扰民律配套的实施办法也规定了居民对他人的正常生活产生干扰时,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说法院一般情况下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3、但是邻里关系恐怕通过上述途径是没有办法根本解决的,关键还是沟通为主,你们也可以事先警告他们会采取报警或是起诉的方式。另外最好在此阶段做好取证的工作,以免万一今后采取诉讼方式取证困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邻居扰民,请问这种证据是否难以取证 【法律分析】:应当由相应的证据加以证实,既然告邻居扰民,那就收集并固定其扰民的证据,可以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也可以通过报警的方式固定证据,因为警方出警记录本身这是极好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你好,道路施工队现在还在施工,算扰民吗 工程施工扰民纠纷可以通过施工单位与附近的居民协商解决,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适用更完善的降低噪音的设备进行施工,或对附近居民进行赔偿;也可以由政府部门调解解决或向公安机关报警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算不算扰民? 租房扰民一般可以向小区物业、街道办、城管等部分进行投诉,当然如果能与租客直接就协商好的话,就更好了,若是多方沟通、协调后,依旧出现扰民相信的话,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而且群租房大部分是擅自改变了建筑结构,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现北京、上海、南京等多个城市都要求取缔群租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楼上的孩子每天晚上都会发出噪音,算不算扰民 楼上小孩乱若是在晚上二十二点至次日六点的属于扰民。若是孩子的家长对此又不闻不顾的,受害人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个人自己的权益。若是行为人有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行为的,应当受到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三)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四)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 您好邻居家盖房,需要与邻居沟通吗 农村建房与邻居发生纠纷时,尽量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以在搜集相关证据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八十七条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该内容由 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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