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欠条不一定能打赢官司,当事人在诉讼中除了欠条还应当提供其他更多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核实。 证据包括物质、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鉴定结果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