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办理准生证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有一个疑问,那就是准生证应该什么时候办,一般来说,准生证在办理的时候,他在办理的时间上面,最好是在孩子出生之前来进行一个准生证的办理。 一、准生证什么时候办 夫妻双方的第一个宝宝属于正常的生育,这个阶段宝宝的准生证可以在怀孕三个月之后或者在分娩前三个月的时候进行办理,因为持有准生证对于孕妇和家庭来讲,宝宝在落地后会有许多的优惠政策和生育保险可以享受。而对于女性怀孕的前三个月胎像不稳,容易出现流产的现象,所以建议在怀孕三个月后,胎象坐稳之后再进行办理准生证。 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办理流程 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法律客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八条 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 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