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个人有一条违法行为的可以直接进行处理,但是如果有多条违法行为的应该怎么处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一人实施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决定并合并执行,分别写明每种违法行为的内容和合并执行的内容。如何处理一个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的问题,以下内容免费法律咨询平台为大家解答!1.一人实施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决定并共同执行,可以作出决定,写明每种违法行为的内容和共同执行的内容。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二、什么是行政处罚程序?1.治安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局和县(市)区公安局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公安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3.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公安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一人实施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决定并合并执行,可以作出决定,分别写明每种违法行为的内容和合并执行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