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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开发商迟延交房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释义
    开发商迟延交房可要求赔偿,具体赔偿方式为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给予赔偿,违约金应适当且合理。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购房者可要求增加赔偿金额;若违约金过高,购房者可要求减少赔偿金额。开发商也可以不支付违约金为理由,但需证明延期交房是由不可抗力导致的。
    法律分析
    开发商迟延交房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应以房产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准。因此,如果合同中对交房的履行标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就应以房屋所有权证取得的时间为交房时间。因此虽然已经将房屋建造完毕并通过竣工验收,但没有在约定期限之内办好房产权证,构成延期交房行为的,按以下处理:
    (一)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出卖人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
    (二)出卖人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购房合同。虽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免责理由,但属于购房者能够承受的范围,例如出卖人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停工了一段时间现已恢复等,购房者可以选择等待并且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金赔偿。
    (三)出卖人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也不给出合理理由或者一味推脱逃避的,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赔偿
    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赔偿主要通过违约金来实现。购房者遇到延期交房,首先要看自己与开发商的合同约定,有没有关于违约金赔付这一条款;其次也要看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子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讨要违约金是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开发商无合理、合法的抗辩理由,则应根据双方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给与赔偿,而且开发商应该继续履行合同。
    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开发商也有不支付违约金的理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但是,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开发商在开发楼盘过程中确实遇到了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工程延期,不能按合同约定交付使用,那么开发商就可以以此为由拒绝支付违约金。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购房者在开发商迟延交房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根据合同约定,购房者可以请求开发商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如果开发商给出了合理的延期交房理由,购房者可以选择等待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赔偿。如果开发商没有给出合理理由或一味推脱逃避,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赔偿主要通过违约金来实现,若约定的违约金不合理,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增加或减少。然而,如果开发商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
    合同约定面积
    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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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7: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