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函,只是律师出具的信件,没有固定的格式。一般来讲,律师函应有律师的印章、律师的签字、律师事务所的联系电话和地址,以及函告当事人的事项。如果你要了解是否是真的,可以直接到该所了解,或者通过114查询该所电话咨询。律师函的首部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具体包括标题、函号和送达对象。收到律师函时应该:1、律师函是表明纠纷的一方已经对你们间的纠纷准备诉讼到法律的一个提前告知。2、律师函本身不会产生法律后果的,只是一种警示。3、如果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师函之后与对方协商一下如何解决纠纷。4、如果认为自己没有问题,也不怕对方起诉,那么对律师函就不需要管了。5、律师函是对方在起诉前的协商行为。6、如果不履行律师函的话,对方可能会起诉到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九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条,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