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时的彩礼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已婚但未同居的夫妻,受到的礼金和礼物应视为共同财产,需合理分割;个人购买和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根据实际需要和来源可有所不同;个人专用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已登记结婚,但尚未共同生活的夫妇,受到的礼金和礼物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和数量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和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应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需要和财产来源等实际情况,处理时也可以有所不同。个人专用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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