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1、企业应当如实告知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员工应当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3、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由企业与员工各执一份。 一、公司不给与员工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首先协商为主。理论上公司应该在1个月之内办好合同签订及社保相关手续。如果单位没有主动提起劳动合同,员工应该主动向单位提起,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协商不一致,单位仍不签订合同的,员工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没有签订合同以及没有缴纳社保。 员工还可以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员工在入职时,企业应该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如果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企业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员工可以主张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除此之外,有的企业与新入职的员工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待员工正式转正以后,再重新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种做法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企业与新入职的员工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待试用期满后,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亦可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二、拒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解雇吗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企业将其解雇行为是合法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企业书面通知后,员工仍不与企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企业应当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并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依法向该员工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三、劳动合同中的知情权包括哪些内容 订立劳动合同的知情权是: 1、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等劳动者要求了解的情况; 2、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真实的基本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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