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信访局应该如何工作 |
释义 | 来访接待工作程序 1、规范登记:手检、存包、安检、登记 2、接谈疏导 3、分类办理:上报、通报、交办、转送、协调处理 4、督查督办:通过电话、发函、约谈、派人等方式进行 5、审核归档 6、分析研判:月有分析、季有研判、年有总结、重要节点有专题 。 前国家信访局向地方转送、交办的投诉事项按期办结率达68.5%,比之前提升了近20个百分点。投诉办副主任金艳丽说,通过网上信访系统的统计分析子系统,国家信访局可以随时调阅全国各地区的信访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理率、群众满意率。张恩玺也表示,2014年三大信访方式中,信件举报占25.8%,来访举报占35.1%,而网络举报占39.1%,网上信访逐渐成为信访的主渠道。 所谓信访,是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政府、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信访事项的维权流程。 信访人实地信访,信访部门要进行甄别、分类和登记。 如果是属于信访事项,要转交有关单位处理。有关单位受理以后,出具受理告知书并展开调查。 这个时间是六十日,调查结束后出具答复意见书。 如果对答复意见满意的,要签息访保证书。 如果对答复意见不满意,要提出申请复查,期限是30日内,还可以申请听证。 复查部门调查的时间为三十日,出具复查意见书。 如果对复查意见不满意,那三十日内提出申请复核或者是申请听证。 复核部门的调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复核意见书。 从复查终结,到复核终结,就三级终结了。 信访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 二、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并载明其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如实记录。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单位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单位不予受理。 三、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法律依据: 《信访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告知义务的同时,以“但是”的形式排除了“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予以告知的义务;二是《信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信访人没有履行法律上的义务就应当承担法律上的不利后果,即不能要求行政机关履行告知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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