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青岛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何规定 1、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2、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本市户籍人员 3、在外省市进行务工、经商或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跨县区务工、经商人员。 二、青岛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法律依据节选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3、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证明流动人员的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便于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是便于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免费向流动人口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咨询、避孕药具、孕情、环情、病情检查,以及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