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份遗嘱哪一份有效? |
释义 | 遗嘱人立了两份遗嘱,如果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如果内容不相抵触,两份遗嘱都是有效的,分别按照两份遗嘱处理遗产。 《民法典》在遗嘱继承方面,完全遵循了当时人意思自治原则,规定了不管是何种遗嘱形式应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取消了公证遗嘱优先的地位,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最后所立的遗嘱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 遗嘱有多份哪一份有效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两份遗嘱都有效吗? 不是两份遗嘱都有效,如果其中一份是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准,因为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两份都未经过公证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有多份遗嘱时应当按照哪一份执行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有多份遗嘱时应当按照哪一份执行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有多份遗嘱时应当按照哪一份执行 有多份遗嘱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并不是一锤定音,随着一个人想法的改变、婚姻关系的存废、财富的变化,遗嘱都是可以随时调整修改的。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公证遗嘱的效力不再优先,而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是因为公证遗嘱的订立、变更、撤销都面临规范和复杂的流程。在紧急情况下,遗嘱人无法实现新立遗嘱的意愿。如果仍以公证遗嘱为准,不能充分实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有悖于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 法律赋予公民立遗嘱处分自己生前财产的权利,贯彻了遗嘱自由的立法精神。但是,遗嘱自由也并非完全无限制的自由,遗嘱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方可发生法律效力。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应审慎考虑。一方面,从形式上看,遗嘱人应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参照法律对不同遗嘱形式要件的要求来订立;另一方面,订立遗嘱的内容亦应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公民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立遗嘱? 口头遗嘱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有效的,但是为了避免纠纷,建议尽量采用以下几种方式立遗嘱: (1)自书遗嘱,即自己亲笔书写并签名的遗嘱,须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即请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之一可以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即通过技术设备书写、打印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录音录像遗嘱,即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除自书遗嘱外,以其他方式立遗嘱时均需要邀请两名以上见证人见证并签名,否则遗嘱无效。 遗嘱本就是为了避免自己的家人产生家庭纠纷,若是还因此产生更多的纠纷,那也就失去了订立遗嘱的初衷,所以订立一份有效的遗嘱是非常有必要的,建议您在订立遗嘱时咨询专业人士。 立数份遗嘱应以什么为准 一、立数份遗嘱应以什么为准 有多份遗嘱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并不是一锤定音,随着一个人想法的改变、婚姻关系的存废、财富的变化,遗嘱都是可以随时调整修改的。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公证遗嘱的效力不再优先,而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是因为公证遗嘱的订立、变更、撤销都面临规范和复杂的流程。在紧急情况下,遗嘱人无法实现新立遗嘱的意愿。如果仍以公证遗嘱为准,不能充分实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有悖于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 法律赋予公民立遗嘱处分自己生前财产的权利,贯彻了遗嘱自由的立法精神。但是,遗嘱自由也并非完全无限制的自由,遗嘱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方可发生法律效力。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应审慎考虑。一方面,从形式上看,遗嘱人应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参照法律对不同遗嘱形式要件的要求来订立;另一方面,订立遗嘱的内容亦应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公民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立遗嘱? 口头遗嘱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有效的,但是为了避免纠纷,建议尽量采用以下几种方式立遗嘱: (1)自书遗嘱,即自己亲笔书写并签名的遗嘱,须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即请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之一可以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即通过技术设备书写、打印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录音录像遗嘱,即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除自书遗嘱外,以其他方式立遗嘱时均需要邀请两名以上见证人见证并签名,否则遗嘱无效。 遗嘱本就是为了避免自己的家人产生家庭纠纷,若是还因此产生更多的纠纷,那也就失去了订立遗嘱的初衷,所以订立一份有效的遗嘱是非常有必要的,建议您在订立遗嘱时咨询专业人士。 怎样才能订立一份有效的遗嘱 要想订立一份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相关延伸】 问:遗嘱的内容一般包括哪些? 答:遗嘱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这些: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哪些遗嘱共有一份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该内容由 王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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