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辞退福利:税前还是税后? |
释义 | 辞退员工补偿按税前支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经济补偿金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应重复征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支付,月工资高于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公司开除员工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符合规定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行为则不需要支付,但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 一、辞退员工补偿按照税前还是税后补偿? 税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如果经济补偿金按税后给予的话就构成重复征税了,所以经济补偿金是税前的。 二、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是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开除员工不需要补偿或赔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用人单位根据规定来辞退员工的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处理,对于用人单位强行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那么是需要支付规定标准的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属于员工违法那么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具体情况下还需要交纳但规定标准的个人所得税。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辞退员工应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应为税前支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经济补偿金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按税前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辞退员工补偿应为税前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特定情况下公司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具体情况下,还需遵守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节 扣 除 第三十五条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九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节 扣 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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