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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判死刑罪犯的教育和职业培训是否可以继续进行?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判死刑的罪犯在执行死刑前,应当接受法律、道德和文化知识的教育,积极改造自己,符合条件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死刑。但是,对于死刑罪犯的教育和职业培训,也要考虑到罪犯的安全问题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被判死刑的罪犯在执行死刑前,应当接受法律、道德和文化知识的教育。符合条件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死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对于死刑罪犯,最高人民法院应当组织相关机关根据刑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对罪犯进行教育和改造,防止出现意外情况。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执行中的基本原则》第十六条:对于未成年罪犯和有精神障碍的罪犯的教育、改造和保护,要特别注意他们的年龄、心理和生理等特点,确保其安全和健康。
    因此,对于被判死刑罪犯的教育和职业培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制定方案,确保罪犯的安全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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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7:4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