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按招投标法律法规,对公开招标而言不足三家是不能开标的。但对邀请招标或以工代账而言,不足三家也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第二十条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