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是否可以是已注销的公司? |
释义 | 公司注销后的起诉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公司注销后无法起诉,因被告不存在。但若公司有剩余财产,可向股东起诉。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是因资金问题,无法索赔。法院无法找到被告出庭作证,庭审无法进行,起诉意义不大。因此,应在公司注销前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 公司注销,表示公司法定主体资格已消失,丧失了诉讼主体资格,不能再做原告或被告了。《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民事诉讼中的被告: 是相对于原告来说的,即被指明侵犯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个人或单位(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而制定的法律。 注销后的起诉问题: 1.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规定了,如果想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说被告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而公司注销了之后,这个公司就不复存在了,那么被告也是不存在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这种写作是不会被受理的。 2.不过也并不是所有的注销情况都没有办法进行起诉了,如果是公司注销之后还有财产的,剩余的财产归于股东,所有在这种情况之下就可以向拥有剩余资产的股东来起诉。 3.因为通常来讲,如果向公司进行起诉的话,一定是提起一些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想索要一定的资金,如果公司注销之后仍然拥有资金的话,受理这个案件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但是具体情况还是要具体分析,一般来讲,公司注销都是因为资金流转出现的问题,本身已经没有钱的情况下才会这样做。 4.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在被告没有明确存在或者是曾经存在,现在已经消失的情况之下,法院没有办法找到被告出庭作证,那么这个庭审就进行不下去,所以这个诉讼存在的意义就不大了,那么公民也就没有办法起诉这样的公司。对于这种情况,还是要在公司注销之前就提起民事诉讼。 结语 公司注销后,其法定主体资格消失,无法再作为原告或被告参与诉讼。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前需依法清算并注销,否则以股东、发起人或出资人为当事人。被告在民事诉讼中指被指明侵犯原告利益,需承担民事责任并应诉的个人或单位(法人)。行政诉讼法保障人民法院公正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公司注销后,起诉问题需考虑被告是否存在,如有剩余财产则可向股东起诉。但需注意,法院无法受理不存在或已消失的被告案件,因此应在公司注销前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三节 破产程序的终结 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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