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可以一起办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可以。临时身份证办理: 1、办理条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2、办理地点: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办理临时身份证报告单后,到相关县(市)、区公安(分)局办理。 3、所需材料:本人申请、《居民户口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