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领的空白发票丢失后解决方法如下: 1、纳税人如果丢失空白发票,无论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首先都应在当日或者尽早向当地税务机关报告,其次通过相应媒介主管税务机关所制定的报刊,刊登作废声明的公告。接着完成《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的填报,最后向国税主管机关申请电子发票退回或者作废相关手续的办理; 2、购买方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凭借销售方所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假设已认证相符,那么在通过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的审核后,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可以根据发票的号码、代码、校验码、开票日期等信息重新领取发票。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