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离婚需提供有效证明婚姻关系、子女情况、感情状况等证据,决定法院是否准予离婚。搜集证据需合法,不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首先,当事人起诉离婚时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1)有效证明婚姻关系存在,例如结婚证、结婚登记审核表;(2)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证明材料,例如孩子是婚生、收养、继子女等,成年子女是否经济独立,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条件和能力的证据;(3)证明婚后感情状况及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例如婚后感情好坏的证明、分居时间和原因的证明、家暴证据、对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证据。这些证据非常重要,决定法院是否准予离婚。其次,了解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后,就知道该如何收集证据了。此外,重要提醒: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搜集证据时一定要合法,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例如在自己家取证不违法,但侵入第三方住宅是侵权行为,侮辱第三人的人身或精神也是侵权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因此,一定要注意合法搜集证据,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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