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人变更劳动合同重签吗 |
释义 | 公司变更法人劳动合同一般不用改签,用人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一、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能不能得到赔偿?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不一定能得到赔偿,可以结合以下情形分析: 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公司合并员工有赔偿吗 公司合并员工能否得到赔偿要看员工是否因公司合并被辞退。一般公司合并后,原劳动关系继续存在,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无赔偿;但如果公司合并后将员工辞退了,并且员工无过失的,有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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