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 (含3人)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卫生部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第十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必须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 医疗事故 的。 (2)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含3人)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 (3)卫生部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