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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构成医疗事故所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释义
    造成医疗事故所需要构成的条件有:(一)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二)行为的违法性。(三)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四)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构成医疗事故的条件:
    (一)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
    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二)行为的违法性
    “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件。
    (三)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过失”造成的,即,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不是有伤害患者的主观故意;对患者要有“人身损害”后果。
    (四)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这是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的一个重要方面。虽然存在过失行为,但是并没有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这种情况不应该被视为医疗事故;而虽然存在损害后果,但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并没有过失行为,也不能判定为医疗事故。
    构成医疗事故所需构成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医疗事故需要四个条件:1.主体条件。构成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里说的“医疗机构”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如医师和护士等,这些人员必须在医疗机构执业。2.要求医疗行为违反相关规定。这里的相关规定,指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等。既包括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也包括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自己的有关业务活动中应当掌握的相应规定。3.主观上由于过失,客观上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这里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意思是医务人员在主观上没有伤害患者的主观故意;此外,还要有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这是判断是否是医疗事故非常重要的一点。4.过失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第四个条件与前三个条件一样,也是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的一个重要方面。
    医疗事故的责任构成条件有哪些
    医疗事故的责任构成条件:(一)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二)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三)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赔偿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一)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为疏忽大意;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虽然预见了却轻信可以避免,为过于自信。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都是过失,就是行为人对应负的注意义务的违反。 因此民法上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受害人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在这里,过失就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 (二)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 所谓违法违规行为是指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的行为。在这里,法律泛指宪法、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的法律文件;诊疗规范、常规不仅包括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中规定的规范,也包括医疗单位内部制定的具体操作规程。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技术要求等,即使造成了事实上的损害结果,也无需承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三)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 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 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 (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 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鉴定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有以下这些:(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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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3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