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增值部分另一方一般不可以分割。 1、因为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婚后就不需要分割; 2、除非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该财产婚后共同所有的,那么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配,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