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相关法律 |
释义 | 婚前财产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财产分割、婚姻状况或其他自愿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一、签订婚前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签订婚前协议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婚前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 2、婚前财产婚后归属; 3、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或责任规定; 4、双方就共同债权债务的分担达成协议; 5、住房问题协议; 6、协议中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7、双方的签名和签名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财产分割是否需要公证 1、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准夫妻或夫妻对婚前、婚后各自财产、共同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一种协议,通常包括婚前协议、婚内协议等。正常情况下,只要该协议书是双方自愿、平等达成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一经签署就属于有效合法的协议,无须另行公证。 2、但是,当事人也可以自愿选择将该协议进行公证,以加强其法律效力和震慑力,防止一方事后反悔,并以受到欺诈、胁迫等为由主张撤销协议。因此,法律并无强制规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经过公证程序才能生效。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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