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需签订协议并在登记机关申请,需经过30天冷静期才能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应包括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在30天内撤回申请。双方需要亲自到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不能随意离婚。即使是自愿离婚,也必须签订离婚协议,并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才能领取离婚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根据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在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未申请发给离婚证,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