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中适合的情形 |
释义 | 诉讼离婚的主旨:适合诉讼离婚的情形包括夫妻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一方失踪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离婚诉讼的条件包括提起诉讼的一方必须是婚姻关系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需提交起诉状、财产清单和夫妻关系证明。 法律分析 一、适合诉讼离婚的情形 1、适合诉讼离婚的情形:夫妻双方不能就离婚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婚姻一方当事人失踪、下落不明;一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适合诉讼离婚的情形包括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一方失踪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满足条件,如具备合法夫妻关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在起诉书中,要明确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并提供相关证据。此外,还需提交夫妻共有财产清单和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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