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如何分? |
释义 |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所得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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