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采用的离婚调解方法有哪些 |
释义 | 法院采用的离婚调解方法主要有: 一、唤起旧情法。即利用夫妻双方对过去共同生活中美好经历的回忆缓和夫妻矛盾,促使双方相互谅解,共同向和好方向转化。 二、消除隔阂法。夫妻间缺乏信任,相互猜疑是双方发生矛盾的主要根源之一。该方法就是利用证据来消除双方的怀疑,这类离婚大都存在一方心胸狭窄,缺乏气度,往往为了一些捕风捉影的小事而耿耿于怀,所以法官应着重从消除疑心来促成双方和好。 三、打破幻想法。消除当事人不正当的离婚企图,打破再婚的幻想。 四、真情打动法。即唤起当事人的家庭观念、儿女情长,促使当事人留恋和维系夫妻感情。 五、批评教育法。即对有缺点、错误的当事人进行适当批评教育,促使其悔过,达成和解。 六、“冷处理”法。即在一定的时间内采取“拖”的办法,使当事人正在冲动的情绪降温,从而能重新冷静地考虑离婚问题。 调解赡养纠纷的方法有哪些 调解赡养纠纷的方法主要方法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无论是那种方式,都应当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严格掌握“评、判、裁、决”四个字。 法院调解离婚有冷静期吗 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一般会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开庭审理判决。目前还没有冷静期。 民法典新增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其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任何一方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在30天内可以撤销离婚,撤销离婚后,双方仍然是合法的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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