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的意义与影响 |
释义 | 离婚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先行调解离婚案件,若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家暴、恶习不改、分居满2年等。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1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离婚调解不去可以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当事人不参与调解,可认定为调解无效的情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调解的效果及其实践案例分析 离婚调解作为一种非诉讼解决争议的方式,具有显著的效果和实践案例。通过离婚调解,当事人可以在中立的第三方的协助下,就离婚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和达成一致。这种方式可以减少诉讼的时间和费用,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并且更加注重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尤其对于有子女的夫妻来说,离婚调解可以更好地保障子女的利益。实践案例中,许多夫妻通过离婚调解成功解决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实现了互利共赢的结果。因此,离婚调解不仅能够达到解决争议的目的,还能够促进夫妻双方的和谐共处,实现离婚后的良好关系。 结语 离婚调解,法律客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先行调解,调解无效且感情破裂可准予离婚。调解无效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离婚调解作为非诉讼方式,具有实践案例和效果。减少时间费用、保护隐私、维护合作关系,尤其对有子女的夫妻更重要。实践中,夫妻通过调解解决财产、子女问题,实现互利共赢。离婚调解不仅解决争议,还促进和谐共处,实现离婚后良好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八章 调解 第一百零一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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