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个人信息包括哪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的 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同时适用隐私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二、个人信息主要是怎样泄露的 1、利用互联网搜索引擎搜索个人信息,汇集成册,并按照一定的价格出售给 需要购买的人; 2、旅馆住宿、保险公司投保、租赁公司、银行办证、电信、移动、联通、房地产、 邮政部门等需要身份证件实名登记的部门、场所,个别人员利用登记的便利条件,泄露客户个人信息; 3、个别违规打字店、复印店利用复印、打字之便,将个人信息资料存档留底, 装订成册,对外出售; 4、借各种“问卷调查”之名,窃取群众个人信息,他们宣称只要在“调查问卷表” 上填写详细联系方式、收入情况、信用卡情况等内容,以及简单的“勾挑式” 调查,就能获得不等奖次的奖品,以此诱使群众填写个人信息; 5、在抽奖券的正副页上填写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可能会导致个人信息泄露; 6、在购买电子产品、车辆等物品时,有的商家填写非正规的“售后服务单” 被人利用了个人信息; 7、超市、商场通过向群众邮寄免费资 申办会员卡时掌握到的群众信息,通 过个别人向外泄露。 三、 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的 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5条第2款明确了,“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我国网络安全法第41条就个人信息的处理确立了基本原则。民法典总结了这一立法经验,在其第1035条第1款明确了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即合法原则、正当原则和必要原则。例如,在2019年发生的郭某起诉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案件中,被告告知原告“原指纹识别已取消,未注册人脸识别的用户将无法正常入园”。这可能违反了必要原则,因为野生动物世界并不必要求用户“注册人脸识别”。 同时,该条还明确,收集和处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一是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是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例如,在很多购物网站上,都公示其收集消费者信息的规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