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几个人打一个人属于聚众斗殴。 聚众斗殴并不是要求双方均达到三人以上,如果一方人数达到三人以上,一方不达到的,达到三人以上的一方构成聚众斗殴。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聚众斗殴没有造成重伤或死亡后果的,聚众斗殴的参加者,均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可能产生伤害他人以及自己被他人的行为伤害的后果,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参加聚众斗殴受重伤或者死亡的,受重伤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及死亡行为人的近亲属可以向聚众斗殴的对方被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行为人明显构成犯罪的除外。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适用混合过错责任原则确定赔偿数额。犯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承担全部或主要赔偿责任;依法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的犯聚众斗殴罪的被告人和其他共同致害人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同一罪名共同犯罪的被告人之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聚众斗殴犯罪中出现转化定性的情况时,应当根据斗殴双方的具体行为,具体进行转化定性,不能简单地让斗殴双方对出现的伤亡结果一起承担刑事责任,这样既不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同时也违背了聚众斗殴犯罪转化法律规定的立法初衷,不利于有针对性地打击在聚众斗殴中导致行为性质升级的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