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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律师能一次帮助离婚吗?
释义
    离婚并非易事,夫妻感情状况是关键。民法典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进行调解,但有六种情形调解将无效: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或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许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准许离婚。
    法律分析
    离婚并不一定能够实现。离婚是否可以实现取决于夫妻之间的感情状况。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将做出准许离婚的判决。相反,如果没有破裂,则不准离婚。根据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应准许离婚。以下情况下,调解将无效: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或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离婚并不一定能够实现,需要考虑夫妻之间的感情状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进行调解。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将无效: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或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此,离婚需要谨慎对待,夫妻双方应该珍惜感情,共同努力维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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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7:2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