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找不到女方的解决办法如下: 1、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被告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的,可以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法院应当通过公告向下落不明人送达诉讼文件,公告期满,离婚缺席判决; 3、一方下落不明不满两年,另一方直接起诉离婚的,法院将受理,但缺席裁判时将慎重考虑; 4、对方只是拒不出庭的,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拘传。 离婚诉讼的程序如下: 1、起诉阶段,起诉离婚案件是指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2、审理阶段,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 3、判决阶段,根据审判情况,应当再次进行调解; 4、调解不成后判决,公开进行人民法院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