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逃避债务的离婚协议如何认定 |
释义 | 恶意逃避债务的离婚协议应认定为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行为人与配偶不可以恶意串通,借离婚之名,通过签订离婚协议的行为逃避债务,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离婚协议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债务人仍需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