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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人员清算的顺序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破产清算赔偿顺序,具体如下:
    1、企业破产后的员工工资和保险;
    2、企业破产后的税款;
    3、企业负债。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破产清算会计是以企业主体资格灭失和终止生产经营为基本前提,并通过清算来实现消灭特定企业主体资格并终止其生产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 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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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7: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