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旅游受伤算工伤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当然属于单位组织的活动,旅游期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关键点在于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是否属于工作原因。 用人单位组织旅游是通过集体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目的是为了让员工放松身心、加强沟通,继而更好地投入工作,此类活动具有明显的集体属性,应当视作是工作原因的延伸。所以,这种由用人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可以被认定为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而员工在旅游中因为工作安排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当然,如果员工在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中脱离团队,私自活动期间受伤则不属于工伤。 一、上班时间去单位食堂吃饭摔倒算工伤吗 上班时间去单位食堂吃饭摔倒算工伤。员工上班时间,到单位食堂吃工作餐,是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与工人的正常工作密切相关,应视为工作原因,受法律保护,视为工作内容的延伸,因此摔倒应视为工伤。工伤是指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单位食堂摔倒应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者最终工作;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 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非主要责任的伤害; 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旅游被强制购物怎么维权 我国法律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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