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关系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房屋租赁关系的成立要件如下: 1、合同主体符合规定,也就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2、房屋不是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 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合法; 4、进行了备案登记。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一、签商铺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要注意: 1、向房管局查询商铺所有权,避免无法取得商铺使用权; 2、确认出租人的身份信息; 3、实地考察店铺的位置和面积; 4、认真审查合同条款,避免不公平条款;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和收入,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维修等条款。 二、办暂住证没有租房合同怎么办 办暂住证没有租房合同,如果所在地明确要求要租房合同才能办理居住证,那么应当及时补签租房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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