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签订后补充协议有效吗 |
释义 | 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如果双方还没有办离婚登记,那么是可以协商进行补充的。因为离婚协议书还没生效,所以双方都可以变更、补充协议内容。只要双方协商一致,那就可以重新补充完善协议书的内容。但是,如果已经签了离婚协议书,已经办了离婚登记的,那么就不可以再对离婚协议书进行补充。 一、不参加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协议可以反悔,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该由双方协商变更。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二、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该由双方协商变更。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三、离婚协议书手写还是打印 离婚协议书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都是可以的。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都是要符合一定的要求才可以的,有一些注意事项要特别注意一下。 一、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1、要注意离婚协议书内容的规范。 要先明确双方是自愿离婚,协议内容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并且已对孩子抚养、财产和债务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2、离婚协议书要符合形式要件。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证后才有效,因为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条件,如果未能办理离婚证,那么离婚协议书也未生效,对双方无约束力。 二、协议离婚需要经过下列手续: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三、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有: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综上,离婚协议书不管是手写的还是打印的都是可以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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