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签离婚补充协议 |
释义 | 离婚协议一般是这样的:1、双方起草协议,在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基础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2、离婚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而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电子邮件等。3、子女抚养涉及三方面内容:谁行使抚养权;谁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4、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5、只要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生效,双方就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一、离婚欠的债务怎么办 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对欠的债务达成协议,约定如何清偿其债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应当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男女双方在离婚时,需要对债务作出处理,并且写入离婚协议中。 二、抚养权协议书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抚养权协议书的有效条件有: 1、双方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民族、住址、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 2、双方必须写明是自愿签订抚养协议; 3、在协议中写明孩子由谁抚养,谁支付抚养费以及探视权; 4、协议里需要写明抚养费需要支付多少,是以月单位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 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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