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签完公证之后还可以反悔么 |
释义 | 夫妻之间签了离婚协议公证后还能反悔。 离婚协议书一旦经过公证,那么它的真实合法性就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并不具有直接的执行力。 1、离婚协议书公证后,如果一方反悔,要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更改,如果另一方同意更改的,双方应当将重新签署好的离婚协议书到公证处按第一次进行公证的程序再次进行公证,才能生效。自行更改的或者重新议定的离婚协议书不能对抗已经公证生效的离婚协议书。 2、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更改的,反悔的一方如果坚持要变更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才会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协议书必须在离婚生效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在离婚登记中要怎么变更离婚协议内容 离婚登记过程中,如果对离婚协议的内容反悔想要变更的,不能直接更改,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是登记手续已经办完了发给离婚证了,则不能在更改也不能重新签订离婚协议,如果反悔的需要起诉解决。 二、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是否有时间限制 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有时间限制,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具体来说,在办理协议离婚之前,一方或者双方认为财产分配不均而反悔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重新签署离婚协议书,重新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原来的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那么双方需到公证机关撤销原来的公证,将新订立的离婚协议书重新办理公然后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是说,如果双方都同意重新分割那么反悔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一方或者双方都认为对自己财产分割不均的,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在审理后,首先要审查的是双方在达成离婚协议时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没有,就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如果一方对自己的财产认为分割不均的,是需要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受到了欺诈或胁迫才能够重新要求财产分割的诉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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