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唆未成年人侵害他人是否需要负什么责任 |
释义 | 教唆未成年人侵害他人,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监护人责任有哪些 监护人责任有: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人开展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履行教育和照顾被监护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稳定; 5、对被监护人对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二、学生在学校参加运动会受伤学生是否应负责 学生在学校参加运动会受伤学校负责。教育机构的责任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因教育机构未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其遭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致他人损害时,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当学生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发生伤害,教育机构不应承担无过错的监护责任,只能对因为自己的过错而给未成年学生造成的伤害承担侵权责任。 三、老年痴呆伤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老年痴呆伤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属于民事侵权案件,当事人没有赔偿能力的,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涉嫌犯罪,应当先对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定,才可以判断其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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