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无权解散公司或注销公司。但可以通过股东大会会直接起诉,请求依法进行解散或注销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人民法院判决解散的,公司应当立即成立清算组,完成相应的清算工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