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棚改补偿标准 |
释义 | 一、住宅用房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房票安置或房屋产权调换。二、营业用房及生产、办公、旅馆、仓储等非住宅用房的被征收人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也可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三、货币补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给予补偿,并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0%给予补贴。 法律依据 《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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