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夫妻间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 |
释义 | 有以下情形: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 (二)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 (五)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六)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所负的债务。 (七)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发生的债务。 (八)夫妻一方因恶习或从事违法行为而负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方非为共同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原则上应由其个人财产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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